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梧州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负责领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指导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参与研究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三)参与规划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并组织实施,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推动县级供销合作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导县级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四)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推动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增强服务“三农”综合实力。
(五)加强对市本级直属企业、基层社及县级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和教育培训;负责成员社的综合业绩考核工作;指导成员社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六)协调各有关部门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打造“互联网+”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业态,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七)负责代拟涉及供销合作社的政策法规,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业基层社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承担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加强社有出资企业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负责主管市本级的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或组织团体,并提供相关服务。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市人民政府领导。梧州市供销社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行业指导科、经济发展科、财会和基层管理科、监事会办公室(审计科)。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编制16人,后勤控制数2人;机关在职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人员1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抓好落实。
一是2019年自治区设区市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土地托管、发展“农合联”等任务提前完成。
二是着力打造综合服务平台。构建“三位一体”组织架构新增12个,新建乡镇综合服务站12个,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32个。
三是健全完善“县基一体化”管理机制。各县(市)供销联社相继组建财务核算中心,以健全财务核算为突破口,通过制度管人管钱管物,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基层社管理更加规范,社有企业实力进一步增强,提升县级社统筹发展能力及为农服务水平。
四是贯彻落实全市供销系统“双创”建设,截至目前,授予广平供销合作社等7个基层社“五好基层社”称号,授予新地供销合作社等26个基层社“达标基层社” 称号。
五是探索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工作,在新地、大坡供销社与桂林银行梧州分行共同开办“农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室”,在广平、倒水供销社与北部湾财产保险梧州分公司合作建立“农村保险服务站”,苍梧县供销社与梧州建行合作在沙头镇成立了一个金融服务室,探索开展供销合作发展互助金融保险等服务。
﹙二﹚全力配合自治区供销联社做好“广西馆”筹建、运营管理以及加强对梧州市展区的宣传报道。
根据自治区供销联社工作部署要求,全市供销社迅速行动,成立了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广西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全力配合自治区供销联社做好“广西馆”筹建、运营管理以及加强对梧州市展区的宣传报道等工作。全市供销社系统提前谋划,主动对接,建立农副产品企业情况数据库,截至目前共有97家有意向合作的农副产品企业入库,23家具有梧州特色、展示梧州形象的特色产品企业,347多个展品入驻“广西馆”。
﹙三﹚大力推广“三社联动”模式。
全系统根据“三社联动”工作机制,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盘活开发闲置土地资产,建设一批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在增强供销社自身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的同时,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苍梧县供销社建设岭脚供销社农贸综合市场和狮寨供销社农贸综合市场(滨河丽苑),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共6963㎡。两个项目总投资1125万元,已吸纳18个村共495万元村级集体专项扶持资金入股,村民合作社按照投入资金8%的比例每年获得分红,已增加村集体经济收59.8万元。苍梧县岭脚供销合作社农贸综合市场已于10月1日正式开业,预计年商品交易额达2000万元,可为贫困户解决200多个就业岗位。岑溪市助推安平镇尖峰村等30个以上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每个基层社助推2个以上村集体经济发展。并根据农民需求和基层供销社实际,逐步纳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实现年末村集体经济收入达4万元的目标,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第二部分: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挂报告尾部)
第三部分: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398.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4.94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0.84万元,下降2.6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9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4.24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比去年减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无增减变动。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同比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0.0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利息收入的核算。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同比无增减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3.4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37万元,增长3063.64%,主要原因是2018年决算结余资金大于2017年结余资金。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398.4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4.44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0.84万元,下降2.6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9.15万元:主要用于防洪物资、死亡抚恤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9.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执行中财政追加防洪物资资金、抚恤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94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供销社本级根据养老保险政策,实际缴入社保基金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比上年减少8.29万元,下降25.72%,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调动、退休减少按规定缴交的养老保险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类)12.0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金。比上年减少0.57万元,下降4.53%,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调动、退休减少按规定缴交的医疗保险费用。
4.农林水支出(类)1.1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有关规定安排驻村第一书记(扶贫)专项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20.67%,主要原因是驻村第一书记安排培训费在本年度执行中没有发生,留存结余。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98.6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及后勤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公用经费和对供销社事业发展、供销社综合改革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减少40.9万元,下降12.05%,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减少,二是在职职工比去年减少工资福利费用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19.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0.2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高。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上年持平,同比无变化。
8.年末结转和结余23.9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0.03万元,增长507.0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退休社保费用支出减少。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4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0.87万元,下降7.62%。其中:基本支出308.6万元,项目支出65.84万元。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9.71万元,支出决算为37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执行中财政追加防洪物资资金、抚恤金。主要用于防洪物资、死亡抚恤金。
1.行政运行18.45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金。较2019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8.45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执行中财政追加死亡抚恤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7万元,主要用于防洪物资。较2019年年初预算数增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执行中财政追加防洪物资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5.79万元,支出决算为2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及退休按规定缴交的养老保险费用减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94万元,较2019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1.8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养老保险政策,实际缴入社保基金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退休按规定缴交的养老保险费用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87万元,支出决算为1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退休按规定缴交的医疗保险费用减少。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2.02万元,较2019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8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规定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障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退休按规定缴交的医疗保险费用减少。
(四)农林水支出(类)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在2019年执行中追加了驻村第一书记(扶贫)专项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1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有关规定支出驻村第一书记(扶贫)方面的办公经费、培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执行中追加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服务(款)年初预算为248.57万元,支出决算为29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执行中财政追加基本经费、自治区项目资金。
1.行政运行268.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供销社机关正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9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0.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执行中财政追加基本经费。
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改革项目支出。较2019年年初预算数增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执行中财政追加专项资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2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退休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减少。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9.53万元,较2019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9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统一标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退休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减少。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60万元,比上年增加2.98万元,增长0.98%,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补贴上升,办公经费增加等原因造成。
其中:人员经费267.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6.78万元、津贴补贴43.25万元、奖金54万元、伙食补助费5.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02万元、其他社保保险缴费1.48万元、住房公积金19.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万元、离休费12.55万元、抚恤金19.2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2万元;公用经费4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2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1.63万元、邮电费3.65万元、物业管理费10.45万元、会议费2.73万元、专用材料费0.7万元、工会经费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71万元。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3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6%。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补贴上升,办公经费增加等原因造成。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根据年初预算压减了6%的一般性支出,二是人员调动、退休减少车补及物业补助等费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95%。主要原因是执行中追加了抚恤金。
(四)资本性支出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主要原因是增加绝密设备一套,单套价格较高。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9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为0.59万元,比预算减少0.41万元,比去年减少)0.54万元,下降47.7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因与往年一样不作预算安排,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0.41万元,比去年减少0.54万元,下降47.79%,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梧市委编办、下属单位出国团组,没有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没有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市委编办、下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4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人员6次,每次接待市联社都严格执行《梧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办法》的相关规定:有派出单位发出的接待公函、有公务接待事前审批申请、严格按规定派出陪餐人员、严格执行用餐标准、财务报账手续完备。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同时跟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4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18万元,降低5.01%,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根据年初预算压减了6%的一般性支出,二是人员调动、退休减少车补及物业补助等费用。比2018年增加15.32万元,增长58.99%主要原因是2019年执行中增加物业服务补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37.83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通用设备33.18万元,(3)专用设备0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6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4.43%。我单位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共组织对“五好基层社专项工作经费”一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立项程序较规范,绩效目标较合理,指标较清晰,财政资金落实到位,业务管理较规范,业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制度执行有效,任务基本完成,质量较高,总体成本控制较好。通过项目的实施,起到较好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五好基层社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自治区综合改革项目项目实施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工作,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
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分值 |
单位自评分 |
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目标管理绩效(10分) |
目标设定情况(5分) |
依据的充分性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依据充分:2分;较充分:1-1.5分;不够充分:0-1分;无依据:0分 |
2 |
2 |
目标的明确度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 |
明确:1分;不够明确:0分 |
1 |
1 | |||
目标的合理性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和有效性等 |
合理:1分;较合理:0.5分;不合理:0分 |
1 |
1 | |||
目标的细化 |
项目资金是否进行细化 |
细化:1分;未细化:0分 |
1 |
1 | |||
年度目标完成程度(5分) |
年度目标完成率 |
年度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数÷预定年度目标数×100%。 |
完成计划95%以上:2分;完成90%-95%:1.5分;完成85%-90%:1分;完成80%-85%:0.5分;完成80%以下:0分 |
2 |
2 | ||
年度目标完成的及时性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年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
按时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延期完成年度目标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
年度目标实现程度 |
项目资金使用产生的成果是否达到预定的年度目标要求 |
达到要求:1分;未达到要求:0分 |
1 |
1 | |||
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组织管理绩效(10分) |
组织管理水平(10分) |
组织实施 |
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是否明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审批程序 |
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明确:2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分 |
4 |
4 |
管理制度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1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1分;项目相关资金齐全关及时归档:1分 |
3 |
3 | |||
质量管理 |
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是否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如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参照同类或类似行业标准 |
达到标准:3分;基本达到:2;未达到标准:0分 |
3 |
3 | |||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
资金落实情况(5分) |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 |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含配套资金到位率 |
到位率100%:3分;到位率90-99%:2分;到位率80-89%:1.5分;到位率70-79%:1分;到位率70%以下:0分 |
3 |
3 |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2 |
2 | |||
支出情况(10分) |
支出的相符性 |
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支出调整是否合理 |
支出与预算批复相符,支出调整合理:1分;基本相符:0.5-1分;有较多不符合现象:0-0.5分 |
1 |
1 | ||
财政资金使用率 |
财政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财政资金的金额/财政资金实际拨付金额×100% |
财政资金使用率90%以上:4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
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
支出情况(10分) |
支出的合规性 |
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 |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等:1分;基本符合:0.5-1分;有违反现象:0-0.5分 |
1 |
1 |
支出的及时性 |
相关支出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 |
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2分,未及时结算但不影响项目实施:1.5分,未及时结算并影响项目实施:0-1分 |
2 |
2 | |||
预算执行序时进度 |
各项支出执行情况与预算执行时间进度的相符程度 |
各项支出与预算相符程度较高(上下浮动10%以内):1.5-2分;一般(上下浮动10-20%):1-1.5分;较差:(上下浮动20%以上):0-1分 |
2 |
2 | |||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
会计信息质量(6分) |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
项目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和规范 |
真实:1分;不够真实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1 |
1 | |
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
相关会计资料是否完整 |
会计资料(凭证、账册、报表)完整:2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
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
已完成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
会计业务及时确认、计量和上报:1分;不够及时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1 |
1 | |||
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
项目支出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分项目核算,核算是否准确 |
支出分项目准确核算:2分;支出分项目核算,但不够准确:1分;支出未分项目核算:0分 |
2 |
2 | |||
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
财务管理状况(4分) |
财务制度的健全性 |
项目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完整、合规;是否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
相关制度健全:2分;不够健全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或工程预算审核),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有效执行 |
财务、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严格有效执行:2分;不够严格有效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
个性指标(55分) |
产出指标(30分) |
数量指标(8) |
(描述实现数量指标程度)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
达到预定的数量指标:8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8 |
8 |
质量指标(8) |
(描述实现数量指标程度)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质量指标 |
达到预定的质量指标:4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4 |
4 | ||
任务完成率 |
当年项目是否按计划内容及要求完成 |
完成率100%:4分;完成率≧90%:3分;完成率≧85%:2分;≦80%:0 |
4 |
4 | |||
时效指标(6分) |
任务完成及时率 |
项目是否及时完成 |
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3分;每推迟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3 | ||
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是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 |
6月、9月和12月支出进度达到45%、65%、90%的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1分和2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
3 |
3 | |||
个性指标(55分) |
产出指标(30分) |
成本指标(8分) |
资金投入 |
是否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 |
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4分;未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4 |
4 |
成本控制率=项目资金实际使用额/预算额度*100% |
成本是否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
成本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4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
效益指标(2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描述实现经济效益指标程度) |
经济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
5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描述实现社会效益指标程度) |
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
5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描述实现生态效益指标程度) |
生态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
5 |
5 | ||
持续影响指标 |
(描述实现可持续影响指标程度) |
可持续影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
5 |
5 | ||
满意度(5分) |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是否满意 |
满意度达≥90%得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
5 |
5 | |
总分 |
100 |
10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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