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 、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梧州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负责领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指导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参与研究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三)参与规划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并组织实施,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推动县级供销合作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导县级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四)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推动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增强服务“三农”综合实力。
(五)加强对市本级直属企业、基层社及县级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和教育培训;负责成员社的综合业绩考核工作;指导成员社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六)协调各有关部门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打造“互联网+”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业态,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七)负责代拟涉及供销合作社的政策法规,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业基层社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承担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加强社有出资企业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负责主管市本级的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或组织团体,并提供相关服务。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市人民政府领导。梧州市供销社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行业指导科、经济发展科、财会和基层管理科、监事会办公室(审计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16人。机关在职人员14人,离退休人36人(其中:离休人员1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引向深入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发〔2015〕11号、桂发〔2016〕10号和梧发〔2016〕15号文件精神,总结综合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再接再厉,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2019年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如下:
(一)保持全系统主要经济指标平稳高效增长。2019年八项经济主要指标要以提高质量为基础,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每项主要指标增速须达到或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二)加大土地托管服务推广力度。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作物生产特点,提升土地托管服务方式,扩大土地托管规模,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2019年全系统土地托管面积比上年增加20%以上,其中:苍梧达到1.4万亩以上,岑溪达到1.5万亩以上,藤县达到1.5万亩以上,蒙山达到1.4万亩以上。市本级直属基层社要探索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力争实现土地托管面积6000亩以上,即每个基层社实现1000亩以上土地托管服务面积。年末全系统累计土地托管面积力争突破6万亩以上,实现农业生产服务收入额80万元以上,平均各县(市)实现农业生产服务收入额20万元以上。
(三)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以梧州特色优质农产品营销渠道为工作重点,打造集生产基地、产品加工、仓储配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于一体的电商供应区块链。2019年全系统实现农村电子商务销售额1.5亿元以上,其中:苍梧实现3000万元,岑溪实现4500万元,藤县实现4500万元,蒙山实现3000万元。在广平、新地、大坡三个基层社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与各大电商企业进行合作,选择有条件的基层社、村级服务社,设立电子商务线下体验店。
(四)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合联”。为扩大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带动更多农户开展合作经营,增强服务功能和市场竞争力。2019年内全系统新发展专业合作社32个,其中:苍梧6个,岑溪10个,藤县10个,蒙山6个;新发展“农合联”13个,其中:市本级1个,苍梧2个,岑溪4个,藤县4个,蒙山2个;各县(市)增加带动农户达到30%以上。切实提高“农合联”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带动农民致富、振兴乡村的作用。
(五)积极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坚持因地制宜,谋思路、想出路、多途径、上项目,把发展集体经济与现代农业发展、幸福乡村创建统筹谋划、一体推进。2019年,全系统基层供销社需助推100个以上村集体经济发展,其中:市本级5个,苍梧20个,岑溪30个,藤县25个,蒙山20个;根据农民需求和基层供销社实际,逐步纳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实现年末村集体经济收入达4万元的目标,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六)全力推进基层组织改造力度。基层供销社站在为农服务的第一线,使基层供销社重焕生机活力,是全面完成综合改革任务的关键环节。至2019年末,全系统90%以上基层社须达到“达标基层社”标准,其中:市本级5个,苍梧7个,岑溪14个,藤县17个,蒙山5个;至2019年末,全系统25%以上基层社须达到“五好基层社”标准,其中:市本级创建2个,苍梧创建2个,岑溪创建4个,藤县创建4个,蒙山创建2个;为2020年基层社全面改造打下坚实基础。
(七)全面推动基层组织提质发展。按照乡镇供销社、综合服务站、农合联“三位一体”新格局改造基层社,2019年力争构建“三位一体”组织架构新增12个以上,其中:苍梧2个,岑溪4个,藤县5个,蒙山1个;新建乡镇综合服务社12个以上,其中:苍梧2个,岑溪4个,藤县5个,蒙山1个;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32个以上,其中:苍梧6个,岑溪10个,藤县10个,蒙山6个;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性服务,发挥供销社在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八)稳健推进农村金融发展。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开展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互助金融、互助保险等服务。全系统建设13个金融服务室,其中:市本级1个,苍梧2个,岑溪4个,藤县4个,蒙山2个;农村合作金额服务额增长50%以上。
(九)加快推进“县基一体化”治理新机制。以健全财务核算为突破口,提升县级社统筹发展能力及为农服务水平。年内各县(市)成立财务核算服务中心,为当地各类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代理记账、项目申报、业务培训、财务核算等服务。
(十)成立合作发展基金。年内市本级、各县(市)供销社成立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制订《合作发展基金细则》,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十一)认真谋划建设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一批符合政策导向、市场前景好、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增强供销社自身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今年内,各县(市)供销社须有1个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标准:办理报建、招标、投标及获得施工许可证)。
(十二)加快盘活开发社有资产。2019年上半年,全系统完成所有土地资产确权办证工作;2019年内,市本级和各县(市)供销社需各有3宗以上闲置土地资产被盘活开发,同时要开工建设。
(十三)积极争取获得资金支持。为更好推动供销综合改革工作,2019年内各县(市)供销社继续争取获得当地政府80万元以上的资金支持。
(十四)切实抓好主营业务。供销社作为农资商品经营的主要渠道,年内市本级及各县(市)供销社需重组农资经营业务,建立自有的农资公司并开展经营活动,共同打造农资供应体系,提高经济效益。
(十五)继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年内市社资产经营中心所属企业及市本级乡镇基层社人、财、物实现全部统一,制订出台统一规范的各项管理制度,经营收入同比上年增长15%以上。鼎合公司、鼎元公司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架构,制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上半年实现具有融资能力,年内完成3个以上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三县一市社属企业要继续推进企业改革,在重启供销社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开拓市场,在流通领域、消费等领域至少谋划2个以上项目并实现开工,壮大社有企业服务三农的实力和能力。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3197160元,同比增加850074元,增长36.22%。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标准;二是增加行政运行中工资福利费用;三是2018综合改革专项经费预算没有列入年初预算,在2019年综合改革专项经费列入预算,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97160元,同比增加850074元,增长36.22 %;其中主要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57940元、卫生健康支出138728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85728元,住房保障支出214764元。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同比无变化。
3.本单位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同比无变化。
4.本单位无转移性收入,同比无变化。
5.本单位无上年结余收入,同比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3197160元,同比增加850074元,增长36.2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缴费标准;二是由于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增加了行政运行中工资福利费用;三是2018综合改革专项经费预算没有列入年初预算,在2019年综合改革专项经费列入预算,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商品服务业等支出2485728元,占支出总预算77.75%,同比增加727197元,增长41.35%。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57940元,占支出总预算11.20%,同比增加62171元,增长21.02%。
3.卫生健康支出138728元,占支出总预算4.34%,同比增加23404元,增长20.29%。
4.住房保障支出214764元,占支出总预算6.71%,同比增加37302元,增长21.02%。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282476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35%,同比增加741174元,增长35.57%。
2.项目支出3724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65%,同比增加108900元,增长41.33%。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3197160元,同比增加850074元,增长36.22%。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缴费标准;二是由于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增加了行政运行中工资福利费用;三是2018综合改革专项经费预算没有列入年初预算,在2019年综合改革专项经费列入预算,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97160元,同比增加850074元,增长36.2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3.上年结余收入0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197160元,同比增加850074元,增长36.2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缴费标准;二是由于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增加了行政运行中工资福利费用;三是2018综合改革专项经费预算没有列入年初预算,在2019年综合改革专项经费列入预算,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其中:
1.商品服务业等支出2485728元,占支出总预算77.75%,同比增加727197元,增长41.35%。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57940元,占支出总预算11.20%,同比增加62171元,增长21.02%。
3.卫生健康支出138728元,占支出总预算4.34%,同比增加23404元,增长20.29%。
4.住房保障支出214764元,占支出总预算6.71%,同比增加37302元,增长21.02%。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商品服务业等支出2485728元,占支出总预算77.75%,同比增加727197元,增长41.35%,主要由于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增加了行政运行中工资福利费用,综合改革专项经费例入部门预算。
其中:基本支出2113328元,项目支出3724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监事会工作经费、“五好基层社”的奖励等活动的支出,是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综合改革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57940元,占支出总预算11.20%,同比增加62171元,增长21.02%,主要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缴费标准。其中:基本支出357940元,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7940元
3.卫生健康支出138728元,占支出总预算4.34%,同比增加23404元,增长20.29%,主要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卫生健康支出缴费标准。其中:基本支出138728元,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用支出138728元。
4.住房保障支出214764元,占支出总预算6.71%,同比增加37302元,增长21.02%,主要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住房保障支出缴费标准。其中:基本支出214764元,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214764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82476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35%,同比增加741174元,增长35.57%。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214546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78.40%,同比增加478354元,增长27.55%。主要是工资调整原因增加了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9193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7.41%,同比增加244820元,增长99.07%。主要是离退休公用支出,住房物业服务补贴、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等费用增加的原因增加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8284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4.19%,同比增加18000元,增长17.95%。主要是离休人员离休费增长的原因增加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72400元,占支出总预算11.65%,同比增加108900元,增长41.33%。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5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0.14%,同比减少2377元,下降3.07%。主要是今年减少了编外人员工资的原因。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74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6.90%,同比减少28723元,下降17.29%。主要是一般公用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
(3)资本性支出1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69%,同比减少10000元,下降50%。主要是办公设备采购预算减少的原因。
(4)对企业补助15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0.27%,同比增加150000元,增长100%。主要是增加了综合改革项目“五好基层社”奖励的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289546元,其中(1)工资奖金津补贴1431847元;(2)社会保障缴费534935元;(3)住房公积金214764元;(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800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29330元,其中:(1)办公经费363800元;(2)会议费12000元;(3)培训费10000元;(4)公务接待费10000元,(5)维护费10000元;(6)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530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10000元,为购买办公设备支出。
4.对企业补助150000元,为综合改革专项经费“五好基层社”奖励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284元,为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000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000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000元,同比无增减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0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五、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1930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244820元,增长99.07%,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公用支出,住房物业服务补贴、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等增加了费用支出。
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工会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0000元,同比减少10000元,下降50%。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0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10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000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分散采购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36.13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通用设备31.48万元,(3)专用设备0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等4.65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专项支出项目有1个,项目涉及金额150000元,并制定了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本级:其他专项支出-综合改革专项经费(五好基层社奖励)经费预算15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150000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填报2019年部门预算中,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