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供销社监事会、市社社有资产经营中心: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8月26日经市社监事会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
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关于“加强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和总社关于“建立和完善上下级社之间监事会工作指导和报告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事会系统信息工作,健全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信息网络,搭建系统信息交流平台,推动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切实发挥信息工作在了解情况、制定政策、服务基层、指导工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监事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和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职责
市联社监事会信息管理工作由市联社监事会办公室负责,包括向区联社监事会上报信息、指导系统监事会信息上报工作、指导各县(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办公室组织、指导、报送本地信息,按照信息报送范围和要求,积极履行信息工作职责,认真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二、报送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国总社及区联社、市联社重要文件、任务、重大工作部署等情况;
(二)各级监事会参与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情况、意见和建议;
(三)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机构建设等重大事项和重要会议、领导活动、监事会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
(四)有关监事会工作的重要理论研究成果、调研文章等;
(五)各县(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监事会主要负责同志的讲话;
(六)认为有需要向市联社监事会反映、汇报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发布传播违反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规定的信息。
(二)实事求是。信息要做到全面客观,数据准确,不得编写和报送虚假或失实信息。
(三)报送及时。重大信息要在24小时内整理报送,不得迟报、漏报。
(四)注重质量。加强信息调研,采集第一手信息,认真分析提炼,力求体现新观点、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切忌空话套话。
(五)完善流程。日常信息由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核发,重大信息由分管领导核发后报送。信息报送以电子邮件为主,报送邮箱:gxwzcoopjsh@163.com。
四、加强领导
(一)市联社监事会办公室要加强对本系统监事会信息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严格遵守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信息采编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水平;定期通报信息的报送、采用情况。
(二)各县(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要提高对做好信息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安排部署,有计划、有目标、有考核;各县(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信息工作的组织、采编、报送任务,努力扩大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不断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
(三)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社情民意联系点、联络员和信息员要按照《梧州市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管理办法》(梧供销监发〔2022〕4号)明确的职责任务,认真履职,积极报送信息,切实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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