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供销社监事会、市社社有资产经营中心: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8月26日经市社监事会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社情民意
信息联系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履行职能的重要工作。建立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是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畅通民主渠道,推动热点问题解决,促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规范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以下简称市联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以下简称联系点)管理,做好社情民意信息报送工作,根据《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确定条件
第二条 联系点的确定。各县(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市社社有资产经营中心作为市联社监事会联系点;各县(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在乡镇村供销社、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同层面选择确定为其余联系点;联系点的数量根据信息工作需要确定。
第三条 联系点确定的条件:
(一)严格遵守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联系点工作具有鲜明的特色和较强的代表性,工作方式有特点,活动开展有典型,推进工作有成效。
(三)监事会组织机构健全,专职人员到岗,工作机制完善,履行职责到位,指导工作有力。
(四)具有较为完善的社情民意信息网络及较高素质的信息员队伍。
(五)信息员应该在关心供销合作事业、有一定议事能力的人士中产生。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四条 联系点的职责:在区联社监事会和市联社监事会的指导下,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实准确、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收集、及时报送社情民意,完成各项任务,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民主监督服务。
第五条 联系点的主要任务:
(一)在发展模式、管理体制、经营机制、业务拓展等方面调查研究,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经验。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起示范带动作用。
(三)健全社情民意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和反映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供销合作社的要求、意见和看法;了解和反映供销合作社在改革发展中的工作经验、体会、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意见;了解和反映新兴经营主体和社员群众对供销合作社的服务期望和意见建议。为监事会了解社情、收集民意、民主监督发挥信息窗口作用。
第四章 信息工作和要求
第六条 各县(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指定1名总联络员(兼任信息员),各联系点指定1名信息员负责信息工作,负责联系点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送及反馈,与上级社监事会的联系沟通,每月各县(市)供销合作社联系点至少报送1条动态、参考类、业务类信息,报送信息要实事求是,数据准确,注重时效,文字要简明扼要。
第七条 信息报送范围:
(一)反映供销合作社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情况;反映供销合作社在政策执行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社员群众对于政策的反响和其他诉求。
(二)反映供销合作社在改革发展、政策扶持、社有资产处置、业务经营、项目建设、为“三农”服务等工作中遇到的倾向性、敏感性、苗头性的信息及亟待解决的一些重大问题。
(三)反映供销合作社在保护社有资产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切身利益方面遇到的政策性问题。
(四)反映日常工作中了解到的社员群众呼声、诉求或基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监事会开展工作的动态信息以及调查研究报告、理论文章等参考类信息。
(六)市联社监事会下发的重要信息约稿要求的内容。
第八条 信息报送途径:发电子邮件至市联社监事会办公室电子邮箱gxwzcoopjsh@163.com。必要时,采用传真或信函等方式亦可。
第九条 完善信息工作制度:
(一)建立重要信息约稿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上级社监事会将通过约稿方式,向有关联系点发出重要信息约稿通知或信息报送要点。有关联系点应按要求办理。
(二)建立信息工作人员培训制度。上级社监事会不定期组织联系点领导、联络员和信息员开展培训、研讨等活动,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三)建立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和考评制度。市联社监事会办公室定期通报联系点报送信息及其采用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联社监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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