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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度梧州市供销合作社 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07 11:05

各县(市)供销社,市社社有资产经营中心:

2020年度梧州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经我社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对照执行。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4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0年度梧州市供销社合作社

综合改革工作方案

2020年是完成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阶段性任务目标之年,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6〕10号)工作安排,2020年11-12月对改革举措进行评估考核,总结改革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在新形势下更好发挥供销合作社职能作用工作。为做好我市评估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标对表中发2015〕11号、桂发〔2016〕10号和梧发〔2016〕15文件要求,把握好综合改革的目标,围绕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提升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按照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的部署,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大力推广贵港市供销合作社、田东县供销合作社开展专项综合改革试点的经验做法,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现代农业流通体系,完善为农服务功能;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完善“三会”制度,提高治理能力,理顺层级关系,构建双线运营机制,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升供销合作社综合实力,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和更大作用。

二、2020年度综合改革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三会制度”。各县(市)供销社认真执行供销合作社章程,按照章程规定筹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理顺理事会和监事会职责,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规范工作机制和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

2.推行“县基一体化”管理新机制。构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社有资产管理公司+财会集中核算中心”的资产管理体系,市、县(市)供销合作社分别对直属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制定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实施办法,对直属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的资产收益实行“集中审核、统一运营、独立核算、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市、县(市)供销合作社设立专职财务经理、会计和出纳。

3.加强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一是规范市、县(市)供销社资产运营公司。县(市)联社直属公司和基层供销合作社入股,组建资产运营公司,整合盘活基层供销合作社资产,建设县(市)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二是完善民主办社,开放办社。落实联合社对成员社的监管职责,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机制,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考核机制。三是做实市、县(市)联社合作发展基金。从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资金,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按市场方式运作,统筹用于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建设和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等。

4.逐级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市、县(市)供销合作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科学设置运行机制,从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外加强和充实组成人员。厘清联合社理事会与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权责,建立重大事项向理事会报告制度。建立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完善对社有企业考核激励、监督问责等规章制度,加强风险防控。

5.全面完成基层社改造。基层供销社站在为农服务的第一线,让基层供销社重焕生机活力,是全面完成综合改革任务的关键环节。全系统按照乡镇供销社、综合服务站、农合联“三位一体”新格局改造基层社。2020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其中:市本级1个、苍梧县2个、岑溪市1个、藤县2个、蒙山县2个;各县(市)创建标杆基层社各1个。

6.打造三级综合服务新平台。“供销合作社+”模式,着力打造县(市)、乡镇、村屯三级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土地托管、政策咨询、网上代销代购、快递代送代收、保险代理以及农村金融、便民缴费、农技培训、幼儿教育等多样化综合服务。2020年各县(市)新建庄稼医院各1个,建设县级综合服务中心各1个,各乡镇都要有乡镇服务站;各县(市)新建供销社综合服务社28个,其中:苍梧县6个,岑溪市9个,藤县9个,蒙山县4个。实现县(市)有综合服务中心、乡镇有综合服务站、村有综合服务社,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村级覆盖率达80%以上。

7.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合联”。扩大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带动更多农户开展合作经营,打造特色产业型、打造服务型和打造融合发展型“农合联”。切实提高“农合联”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带动农民致富、乡村振兴的作用2020年市本级要完成发展1个“农合联”任务。      

8.加大土地托管服务推广力度。针对不同县(市)、不同作物生产特点,提升土地托管服务方式,扩大土地托管规模,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2020年各县(市)各新增土地托管面积1万亩以上。

9.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以梧州特色优质健康农产品营销渠道为工作重点,打造集生产基地、产品加工、仓储配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于一体的电商供应区块链。2020年全系统实现农村电子商务销售额增长20% 以上。

10.稳健推进农村金融发展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开展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互助金融、互助保险等服务。全系统建设20个金融服务室,其中:苍梧5个,岑溪6个,藤县6个,蒙山3个。

11.打造上下贯通的经营实体。深化市、县(市)、基层供销合作社联合合作,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合作建设项目。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外项目联合,拓宽经营领域,共建农资经营、综合超市、加油站、农贸市场等项目,发展保险、助农金融服务、物流快递服务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经营服务网点统一使用供销合作社标识,实行规范管理。以自治区供销联社组建广西供销农产品有限公司为契机,市、县(市)供销联社共同出资参与组建,实现自治区、市、县(市)融合发展。供销社作为农资商品经营的主要渠道,市本级及各县(市)供销社重组农资经营业务,建立自有的农资公司并开展经营活动,共同打造农资供应体系,提高经济效益。

12.加强层级间的联合合作。一是完善民主办社,开放办社。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落实供销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职责。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二是探索社有企业的多种管理方式。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个人承包经营、集体承包经营等办法,探索社有企业管理办法。

13.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活动。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经营优势和村“两委”的政治组织优势,以加快村基层社建设为切入点,开展社村共建活动,供销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合作经营,发展生产项目,共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2020年新建村镇基层社32个,新增基层社社员数3200人,其中:苍梧县新建村镇基层社7个,新增基层社社员数700人;岑溪市新建村镇基层社10个,新增基层社社员数1000人;藤县新建村镇基层社10个,新增基层社社员数1000人;蒙山县新建村镇基层社5个,新增基层社社员数500人。在7月31日前各县(市)创建村级基层社试点各1个。

14.积极争取获得上级资金支持。为更好推动供销综合改革工作,2020年各县(市)供销社要积极向发改、财政及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同时继续争取获得当地政府80万元以上的资金支持。

15.建立健全用人机制。通过选任聘任调整配强直属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广泛吸纳机关干部、村“两委”负责人和农村能人加入供销合作社队伍,公开招聘年轻人才进入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选拔业绩突出的年轻干部担任基层供销合作社负责人,完善机关干部到社有企业兼职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谋划部署

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贵港市供销合作社构建双线运行机制、田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的经验做法,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市、县(市)供销社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部门,抓好检查指导工作。按照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五年计划要求,理出目标任务清单,逐项对标销号,对未完成目标的项目,要全力以赴,争取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

(二)转变作风,主动作为

各级供销社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统筹协调财政、发展改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商务等有关部门,帮助供销合作社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支持供销合作社盘活土地开发利用,兴办各类为农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设施。

(三)强化督导,总结经验

市社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导,将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纳入考核考评内容,市、县供销合作社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改革落地见效。对于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及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创新模式,市、县(市)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总结,挖掘工作亮点,要积极撰写上报完成工作创新信息;抓好业务指导,通过举办自治区、市级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宣传和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