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供销干〔2021〕5号
各县(市)供销社,市社各科室,直属各企业、基层供销社:
经研究决定:
曾锦彦同志兼任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经营中心总经理(法人代表)。
解聘韦汉新、苏新两名同志在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经营中心所聘任的职务和兼任的其他职务。
中共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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