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结合市供销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 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市供销社党组、党总支部部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 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
二、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了梧州市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李世超 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组长:陈壮贤 市供销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
许国钧 市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劳邦俭 市供销社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
龙剑明 市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成 员:曾锦彦 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
甘 悦 市供销社经济发展科科长
梁翠芸 市供销社财会和基层管理科科长
黄 娜 市供销社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审计科科长)
下设办公室,由许国钧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我社范围内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曾锦彦同志协助配合做好各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开展定期研判、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市社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是市社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和本系统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指导和督促全市供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四是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市社党组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和信息管理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确保网络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可管可控。
五、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懈怠、执行不力,有下列情形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负责人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职责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所在支部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6.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7.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监督考核
市供销社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各科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定期开展专题督查考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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