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梧安委办〔2023〕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全市供销社系统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结合我市供销社实际,我市供销社于2023年11月6日上午10时,在长鸣烟花爆竹专营仓库空地前,组织开展了一次消防事故演练,参加人员为市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黄东明、分管领导理事会副主任龙剑明、市社机关干部代表、市社社有资产经营中心负责人及长鸣烟花爆竹公司员工。
事故演练按照预定方案,有序、紧张地进行。演习的目的是:提高整体火灾防控水平、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增强职工初始火灾扑救能力,有效预防火灾和最大限度减少危害。使保安更加明确:一旦发生火情,要冷静、沉着,每个人都知道应该做什么——如何正确报警,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如何使用消防水喉喷淋;进一步提高防控火灾的能力。
通过这次消防事故演练活动,使领导干部职工对消防安全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使参加消防事故演练的人员防范意识和使用灭火器材、设备的能力有所增强,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上也得到很大提高。在消防事故演练过程中,“一切行动听指挥”思想观念经受了考验,团队集体荣誉感得到了升华。
本次演练活动准备充分、组织严密,演练准确到位,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主要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市社领导高度重视,指挥得力;二是市社机关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市社社有资产经营中心部门负责人及长鸣烟花爆竹公司员工密切配合,开展及时,准备工作细致充分;三是反复推敲细节,确保演练工作万无一失。
2023年11月7日
2023年11月消防宣传月,市供销社应急演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器(图一)
2023年11月消防宣传月,市供销社应急演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器(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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